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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九游会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4-02-11 07: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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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G九游会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区委邓皓,区委、区长马云华分别对事故救援处置、死者善后工作及事故调查作出了。区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区委、区长马云华任组长,区委、常务副区长杨剑纲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局长俞江,区政府副区长吴永安任副组长,应急、公安、卫健、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的原则,通过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事故调查工作组已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5·18”事故是一起因员工缺乏安全意识违规操作,在使用角磨机时产生火花引发易燃易爆气体爆燃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程(男,汉族,身份证号为352601********8515),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402MA7CRG****,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后所社区青龙路(原新世纪培训站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种植;蔬菜种植;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1月10日,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经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成立时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由云南库里南进出口有限公司独立出资。2022年5月26日,该公司申请办理了增资及股东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吴*彬出资额500万元(吴*彬为死者之一,日常无固定工种,根据生产需要参与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工作),詹*贵出资额450万元,徐*程出资50万元。

  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土地为北城街道后所社区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和“工业用地”。2019年7月15日红塔区北城街道后所社区居委会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将该宗地出租给刘*兴,后刘*兴委托陈*斌(身份证号:532401********0617)与红塔区北城街道后所社区居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租地面积共64.6455亩,承包期为30年,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49年8月14日止。2021年8月21日,刘*兴与陈*斌又将该片土地中的43亩,出租给了云南库里南进出口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约定,该片土地承包租期为20年,自2021年9月1日至2041年8月14日止。2021年11月10日,由云南库里南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的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属于红塔工业园区规划用地,故红塔区发改局没有批复该项目。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未报送办理过消防、环评等其他手续。

  该公司无生产经营项目的立项、备案等审批手续;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无危险作业审批、监护制度;相关安全责任人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无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招用作业人员后,仅口头简单交代过一些注意事项,未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公司以危险化学品甲醇为原辅料进行生产加工,作为使用单位虽不需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但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登记、使用等相关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完善记录台账。经查,公司无危险化学品登记、使用管理痕迹记录。

  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从花农手中收购鲜花,鲜花进厂后先到脱色车间,工人把花朵剪下来,然后固定到花盘上,再将花盘放到脱色桶中,之后盖好盖子静置二十天左右后,取出沥干水分,再将装有脱色花朵的花盘放到染色桶里,静置二十个小时左右,取出后再次沥干,再把染好色的花推至烘干房进行抽湿风干,抽湿风干时间根据花的种类、天气决定,一般晴天需要24小时,雨天需要36小时。烘干房出来的花即可进入塑型、包装、销售阶段。

  其中:脱色溶液主要原料是甲醇、水、柠檬酸,其中甲醇的占比约60%至70%;染色溶液的主要原料是甲醇、聚乙二醇、色精。

  此次事故中烘干房的工作流程是,将染色过后的鲜花放在铁架上,推入烘干房中,烘干房内有抽湿机,抽湿机的工作原理是将房间内的水分抽出,循环烘干房内空气,保证烘干房内空气干燥。烘干房通过换气风扇将烘干过程中花朵挥发的易燃易爆气体抽出房外排放发散。烘干房内安装有甲醇、聚乙二醇的气体检测装置,当烘干房内甲醇气体浓度超过38%时,检测装置报警,侧边的抽气机就会自动开始工作,直至浓度降至38%以下,警报声停止。

  经调查,该公司由吴*彬、詹*贵、徐*程共同出资建设生产,生产销售的产品为干燥后的鲜花。经查阅该公司原始进出货单据,在原材料中,鲜花从赵*才、王*、杨*国等花农手里收购,事发时库存甲醇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4月22日、2023年4月29日从玉溪市金海诚商贸有限公司分别购入10.32吨、32.84吨、32.82吨,共75.98吨,其他的少量原料有的从网上买,有的到其他化工厂购买(该部分未建立台账记录)。产出成品销往昆明斗南花市、婚庆公司、通过物流发往外地等。

  在发生事故的本次作业过程中,吴*彬、谢*文未执行相关危险作业审批、通风、检测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厂长徐*兴于2023年5月16日检查烘干房换气扇时,发现二号烘干房的其中一个排气扇没有工作,于是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程汇报,徐*程让徐*兴自己处理。徐*兴于5月18日上午8时左右安排吴*彬、谢*文在二号烘干房安装换气扇。14时左右,由于二号烘干房内有花朵在进行抽湿风干,工作中的烘干房内含有花朵挥发的甲醇气体,故吴*彬、谢*文并未选择进入烘干房内在侧方打孔,而是上到二号烘干房上方,使用角磨机对房顶进行打孔,15时40分,二号烘干房发生爆燃。

  1、勘验气象条件(天气、风力、温度): 晴间多云,最高气温30℃,最低气温16℃,最小相对湿度58%。

  该现场位于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段家营纳西女王永生花厂烘干房。该厂区约6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00平方米,分为脱色、染色、风干、包装等区域。事故发生区域为烘干房,为空心砖搭建单层简易房。位于包装与染色厂房中间宽12米厂区通道内,通道上方设双层彩钢板屋顶。烘干房共两间,北南向并排相连,由南向北依次为2#烘干房、1#烘干房和杂物间。2#烘干房上端屋顶完全坍塌。由于2#烘干房墙体完全损毁,高度无法具体确定尺寸。勘验1#房间作为参考,内径长5.5米,宽3.1米,内高2米,吊顶厚度0.2米。距离原位置约9米处,发现原2#烘干房双开铁门单侧,距离2#烘干房东侧约18米处,发现铁门另一侧,未过火,形变严重,双层铁皮被撕裂。地面有大量砖体,以烘干房为中心向四周呈辐射状散落,上层砖体大部碎裂,2#烘干房上端厂房彩钢板屋面整体消失。2#烘干房西侧毗邻厂房墙体为彩钢板材质,整体向西侧坍塌,钢柱向西侧弯曲,整体未见烟熏。

  经公安、供电部门共同对厂区供电线路进行排查,并对监控画面消失原因进行分析,总电源空开接至南侧车间电路中紫色电线熔断,总配电箱内下方最右侧子空开(通往办公区域)处于断开状态,视频监控电源线路由办公区域线路供电。总开关处于OFF状态,厂区外森林防火值班室内厂区总空开处于OFF状态,经询问均为发生爆炸后防止引发次生灾害事故人为关闭。判断其原因为:爆燃发生时,通往染色车间的供电线路受外力断裂,该线路断裂后与建筑金属墙体接触后导致该空开跳闸,从而切断了办公区域电路。

  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周边走访、询问厂内相关知情人,可证明事故现场当天先发生爆燃,爆燃后引燃周边可燃物,形成目前现场痕迹状态。

  (1)谢*文,男,1972年03月04日生,户籍地:云南省楚雄市,身份证号码:532301********2754。

  (2)吴*彬,男,1988年12月05日生,户籍地:福建省连城县,身份证号码:350825********3018。

  2023年05月18日15时43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红塔区北城街道皂角社区“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内发出巨大声响,且有不明物体飞到公司后面山上引发植被起火,人员伤亡情况不详,需民警前往处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情指中心、北城派出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等部门警力赶往现场处置,并紧急联动区应急局、区林草局、北城街道、120等部门到场协同救援。随后民警到达现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人员搜救、灭火、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置工作。

  5月18日15时49分,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110转警: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段家营纳西女王永生花厂烘干房发生爆燃,请消防部门协助处置。支队指挥中心调派西河北路消防救援站、玉兴路特勤站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共出动13车48人前往现场处置,于16时29分将现场明火扑灭,同时现场发现一人悬挂于烘干房上方钢梁处、一人失联,救援人员于17时18分将悬挂于烘干房上方钢梁处人员谢*文取下移交现场医护人员。经搜寻发现失联人员吴*彬位于花束车间屋面,于18时10分将吴*彬取下后移交现场医护人员。

  此次事故引燃厂区旁灌木林,火烧迹地通过技术人员现场调查,火烧迹地现场总面积为0.8544公顷(12.82亩),其中:乔木林地0.1215公顷(1.82亩),林种为水源涵养林;其他无立木林地0.1585公顷(2.23亩);建设用地0.5744公顷(8.62亩)。

  2023年5月18日16时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投入兵力194人,出动车辆共34辆,(其中区应急局及区级专业扑火队65人、车辆14辆;北城街道专业扑火队12人、车辆3辆;北城街道办事处30人、车辆6辆,北城街道段家村社区60人、车辆10辆,北山林场20人、车辆2辆),采用风力灭火机、水车水泵两种方式对明火进行扑救,明火于5月18日16时42分扑灭。明火扑灭后,北城街道专业扑火队及皂角社区居民留在火场清守余火。

  事故发生后,红塔区委、区长马云华同志,区委、副区长杨剑纲同志,副区长吴永安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区长马云华同志的指挥安排下,立即组织疏散该企业员工到安全地点,并对员工进行逐一清点,确定失联人员名单。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对人员搜救、安全隐患排查、次生灾害防范、员工妥善安置、遇难者善后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吴永安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小组,迅速开展遇难者家属情绪安抚、心理疏导、遗体处置、丧葬赔偿等善后工作。目前,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与死者家属进行善后赔偿事宜协商。在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置过程中,遇难者家属情绪基本保持稳定,无过激言行。事故发生后,公安、网信、街道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引导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平稳,无负面舆情出现。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红塔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区属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各方面应急力量及时到位,密切配合,现场救援处置科学高效,未出现救援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受伤人员救治工作及时,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耐心细致,遇难者遗体处理妥当。

  在烘干房风干鲜花过程中,花朵中含有的脱色、染色溶液成份挥发,形成易燃易爆气体(主要成分为甲醇气体)。由于甲醇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空气中的甲醇气体爆炸下限为6%,爆炸上限为36.5%,在此区间内接触到火花极易发生爆燃J9九游会AG真人官网。事故调查工作组经调查,此次事故是由于烘干房内的易燃易爆气体接触到上方角磨机工作时产生的火花,发生的其他爆炸事故。

  在烘干房进行干燥的花束浸泡过混合溶液(主要成分为甲醇),干燥过程中产生了以甲醇为主的易燃易爆混合气体,谢*文、吴*彬未落实动火作业管理措施,违章作业,使用角磨机在含有易燃易爆气体的烘干房上方进行切割作业,切割时产生的火花引发气体爆燃,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就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经相关管理部门制止后仍未停止生产;

  2.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包括危险作业审批、监护制度在内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3.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程、技术厂长徐*兴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缺乏基本安全常识;

  4.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生产安全培训职责,导致谢*文、吴*彬生产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违章冒险作业。

  北城街道自2021年10月起至2023年5月17日止,共18次到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库里南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下达6次停工通知书,2次责令改正通知书、10次安全检查记录,针对其未办理项目立项等手续的问题多次指出并要求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23年5月17日,北城街道办事处曾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为该公司存放有大量甲醇液体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检查文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程签字确认。

  经核实,该公司产品为鲜花初加工,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属于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包括的内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0514),属于农业行业。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玉安发〔2021〕7号)、《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塔区区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玉红政办通〔2021〕10号)文件要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管。经调查,红塔区农业农村局未对该企业进行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红塔区应急管理局曾于2022年5月20日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针对该公司存在的“存放使用大量甲醇”“无规划、投资项目备案、消防、安全、环评等手续”、“无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其应及时到相关职能部门补办手续,在手续补办期间加强对浸泡车间、烘干房、包装车间等场所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加强巡检巡查,防止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等要求。检查文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程签字确认。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该公司营业执照发放机关,通过对登记档案核查,该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的准予登记程序合法。截止2023年5月19日,该公司登记状态为“已成立”,企业年报报送至2021年度,2022年度年报尚未报送(法定截止报送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成立至今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未被随机抽为检查对象。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检查。

  由于该厂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因此该厂房的建设、使用均不需要到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行政审批,在走访调查了解中,该厂房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建设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关规定尚未达到列入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库的要求,同时也未在其他形式的各类检查中抽中,因此红塔区消防救援大队未检查过该场所,对该场所的情况并不掌握。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未接到过该公司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申请,未为该公司办理过相关环保手续。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通过对该起事故的全面调查,在上述事实的基础上,对该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提出如下建议:

  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谢*文、吴*彬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违章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责任不予追究。

  1.徐*程,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男,汉族,身份证号为913****,住址为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宿舍,徐*程未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擅自组织开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进行无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作业行为;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徐*兴,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厂长,男,汉族,身份证号为420****,家庭住址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万安镇黄坑村皮寮路3号,徐*兴违章指挥,组织谢*文、吴*彬进行无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作业行为,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督促不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保障措施不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到位;在生产过程中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无危险作业审批、监护制度;对事故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红塔区应急管理局对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1、北城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不到位,对辖区内未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就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企业未严格处理,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多次检查发现问题均未彻底解决,导致企业长期带病生产经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对北城街道办事处进行追责问责。

  2、红塔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对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检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对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追责问责。

  3、红塔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健全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无包括危险作业审批、监护制度在内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二)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缺乏基本安全常识;未履行生产安全培训职责,导致员工生产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常识;

  (三)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辖区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在该企业未办理完相关立项审批等手续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未严格制止其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多次检查发现问题均未彻底解决,导致企业长期带病生产经营;整改处理仅停留在企业上报书面整改报告上,工作不深不细,处理不到位。

  (一)云南纳西女王永生花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予以取缔,由当事人对厂房、设备等设施进行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原料按相关规程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区各乡(街道)要立即召开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立即开展大检查,重点针对辖区内闲置厂房、养殖区、出租房场地等场所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全面摸排辖区内未经审批设立或相关手续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黑工厂、黑作坊并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全面摸排辖区内未经审批设立或相关手续不全经营、生产、储存醇类化学品的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区属各部门要全面通报该起事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强化履职担当,坚决避免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的发生;要“全覆盖、无盲区”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全面排查涉及生产、建设、运输、经营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并予以严厉打击,加大打非治违的工作力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四)区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对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乡(街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商贸制造、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风险研判分析,切实查找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认真修订完善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走细,确保整治工作收到真正实效。要突出监管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监管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坚持依法依规,对标对表,从实做细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分级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

  (五)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紧盯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危险因素,加强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强化应急救援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科学施救。

  (六)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要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检查验收;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做到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全覆盖、管理人员安全专项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参与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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