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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考研备考攻略暨深圳大学体育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等

2024-04-27 0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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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大学考研备考攻略暨深圳大学体育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等深圳大学(Shenzhen University),简称“深大”,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由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办的综合性大学;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地方高校UOOC联盟发起单位,粤港澳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

  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创办。北京大学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大学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1995年,通过国家首批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至2023年3月,学校有粤海、丽湖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72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200.74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资源丰富,科研设施齐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亿元,全校纸本资源451.45万余册,全文电子图书303.01万余册,全文电子期刊12.79万种;设有27个学院,2所直属附属医院,开设101个本科专业;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5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7个;有教职工4033人,其中专任教师2606人,在校生43195人,其中本科生28448人、硕士研究生13546人、博士研究生696人、留学生505人,教育学生25682人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考生报名前须查看《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相应专业的报考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办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AG九游会、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定向生)。我校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195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54,000元/3年-298000元/3年,各专业学费详见。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2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5)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4级)》。奖助学金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生部公布的为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二)首次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不含与省实验室、省联合培养基地等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后,新增的招生计划将含有省实验室科教融合项目和省联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项目等联合培养计划。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只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免试思想理论),“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将认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如考生仅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则与普通考生同等对待。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地区考生持①在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

  (六)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深圳理工大学设在深圳市光明科学城(深圳市光明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设在丽湖校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考生报名前须查看《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相应专业的报考要求。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含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五)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择优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考生复试总成绩高于复试满分60%者即录取。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复试期间,纪检(监察)室或纪检小组及研究生院采用现场巡考的方式进行考试监督,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84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学院(部)须于复试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各专业招生指标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内容、程序等信息。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学院同意的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核准后在本单位公布。招生学院(部)负责将考生的复试成绩通知考生。最后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保证投诉、申述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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