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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衡水街头燃油助力车“能买不能骑”谁来埋单?

2024-09-05 0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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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衡水街头燃油助力车“能买不能骑”谁来埋单?2011年,深州市的张亮买了一辆标注排量为48.02毫升的燃油助力车,每天骑着上下班很是惬意。直到今年11月15日,将他拦下,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为由开出了罚单:扣驾照的12分,罚款200元。他一下子懵了,当时商家说的好好的,燃油助力车不用上牌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随后,他找到车管所,车管所说燃油助力车不能上牌照。想上牌照车管所不给上AG九游会,没有牌照上路被罚,这可怎么办?张亮一头雾水。

  在市区的大街上,偶尔有一两辆燃油助力车驶过。几位车主坦言,都曾遇到过张亮碰到的尴尬事。买的时候光明正大,如今怎么就成了“烫手山药”?难道只能放在家里当摆设了?

  张亮的燃油助力车,是一种外形、性能与摩托车极为相近,动力同样为燃烧汽油的机车。11月30日,在市区和平路一家摩托车销售店,摆放着10多辆、两个品牌的排量50毫升以下的燃油助力车,外观与踏板摩托车没什么不同。店员表示,这种车卖得不错。

  几年前,市区排量在50毫升以下的燃油助力车保有量很高,因为这种车具有速度快、驾驶方便、外形美观、不用上牌照等优点,所以销量一直很好。近年来随着汽油价格不断上涨、电动车的快速普及,以及这种车“身份尴尬”等原因,需求量逐渐下降,但依然有市民看中这种车的优势,而选择购买。

  摩托车销售店的店员说,在燃油助力车的鼎盛时期,仅和平路上就有10多家店销售,现在就剩下一家两家的了。随后,店员拿出一本建设麟龙系列燃油助力车图册,指着说:“这种已经断货了,新货明天就到……这种早就断货了,想要买还得等半月左右……”

  市区一位摩托车经销商说,本世纪初,披着燃油助力车外衣的“大排小标”非法燃油助力车,风靡没有禁摩的二三线城市。消费者热捧燃油助力车,与其使用费用较低、省事儿有关。买摩托车,必须交购置税、上牌照费、保险等费用,还要考驾照,还没上路车主就得掏1000来元钱,以后还要交年审费。而买燃油助力车,不但这笔费用为零,还省去了很多手续。多数的燃油助力车,虽标明排量只有48毫升,实际却能达到125毫升,这种车型最高时速可达120千米/小时,跑起来和摩托车相差无几。驾驶者无牌无证驾驶这种非法燃油助力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被称为“隐形马路杀手”。

  我市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说,目前,包括摩托车在内的机动车都需要参保。但对燃油助力车,各保险公司并没有业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理赔问题上常常遇到麻烦。燃油助力车与行人、自行车相撞,就按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处理,很可能要承担一笔高达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赔偿金。但由于燃油助力车没有保险,可能会陷入长久的民事纠纷。

  市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都列在“机动车名录”里,排量在50毫升以下的燃油助力车不在其中,所以一直没有给这种车上过牌照。这种现象并不是衡水特有的,他们就此向上汇报过,上级部门一直没对此做出明确指示。

  市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表示,虽然排量在50毫升以下的燃油助力目前不能上牌照,但就道路安全管理来说,他们在执法中还是采取了一些管理手段。这些助力车是使用燃油动力的,应该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如果上道路行驶,就要接受交通管理。

  1998年,国家标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出台。也就是说,从这一年开始,燃油助力车有了合法“准生证”。标准中规定: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是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不大于40千克;最高车速不大于20千米/小时。当时的燃油助力车归自行车行业管理,属于非机动车范畴。

  据了解,燃油助力车是上世纪从自行车向摩托车的过渡产品。符合上述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因其速度慢,根本没有多大销路,市场上鲜觅其踪迹。中汽协摩托分会一位负责人曾坦承,目前国内没有真正的燃油助力车,因为国内没有30毫升以下的发动机生产企业。但是燃油助力车生产许可证的存在,为“大排小标”非法燃油助力车生产留下了空间,进而一度充斥了市场。这些车的汽缸容积在48毫升到150毫升之间,实际上就是不受政府部门管理的摩托车产品,以燃油助力车的名义非法大量流入市场。其生产企业逃避了各种税收和管理费用,不受国家对机动车的监管,以低价销售,危害性极大。

  2004年,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出台,“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千米/小时,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千米/小时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也就是说,燃油助力车被界定为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至此,燃油助力车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只要按照1998年的标准生产,就能取得生产许可证,一般小作坊也能生产,不象正规的摩托车(包括正规的轻便摩托车)那样要有车辆生产准入、3C认证和环保型式核准管理。可给机动车上牌要依据《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只有国家审核承认并允许合法上路行驶的产品型号能上牌。燃油助力车不在产品公告以内,按照相关规定,不能进行新车注册登记,不能办理牌证,也就不能上路。

  2006年4月21日,国家质监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公布的《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燃油助力车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监总局核发,依据依旧是1998年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到了2010年,国家工信部意识到了燃油助力车的危害,在当年12月6日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中,明确指出燃油助力车产业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能源,即日起开始淘汰,企业一律不得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2011年底,国家质监总局在《关于公布人造板等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单的公告》中,将燃油助力车列为淘汰类产品,并删除了关于涉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即燃油助力车)的有关规定。自此以后,生产燃油助力车不在获得新的许可。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工商人员表示,国家工信部和质检总局出台了取缔燃油助力车的,但这些文件都是针对生产领域制定的。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目前上级对这类商品的执法并无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燃油助力车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也就是说到2011年底,国家质监总局将燃油助力车列为淘汰类产品之后,有很多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仍旧可以生产,除非被吊销许可。再者,燃油助力车不是食品,没有保质期,厂家在有生产许可证时生产出来没有售出的,仍可继续销售。

  那么,购买了燃油助力车的消费者,因不能上道路行驶产生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衡水维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许青行介绍,消费者可以参照如下法律条文行事。

  《消费者权益保》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还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已购买了超标燃油助力车的消费者因不能上道路行驶所而丧失产品使用权的损失的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索赔。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了超标助力车的消费者,使用车辆,因超速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也可以向超标助力车、电动车生产企业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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