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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查80批次自行车产品10批次不合格

2024-09-23 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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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抽查80批次自行车产品10批次不合格1月22日,质检总局公布了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2015年第四季度,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自行车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自行车产品的制动性能(干态制动、湿态制动)、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把立管力矩试验、把立管弯曲试验、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试验、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试验)、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平式车把、高翘式车把)、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重物落下、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前叉的疲劳试验、车轮静负荷试验、脚蹬间隙(地面距离、足趾间隙)、鞍管、反射器(前反射器AG九游会、后反射器、侧反射器、脚蹬反射器)、鞍座和鞍管静负荷试验、链条拉断力、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把立管、把立管弯曲试验、前反射器、后反射器、侧反射器、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平式车把)、链条拉断力、地面距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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