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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小场所”典型火灾案例

2024-01-22 13: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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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小场所”典型火灾案例2022年1月17日,南宁市横州市某电动自行车修车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建筑为砖混结构经营性自建房,地上二层,一层为电动自行车维修、零部件销售场所,二层为生活用房。起火原因为使用电取暖器不当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群众自防意识缺乏,使用电热器具不当引发火灾,经营区与生活区未采取有效分隔,大量可燃物随意与蓄电池混合堆积,未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致使火灾扩大蔓延。房东在楼顶搭建铁皮棚和铁皮围挡,使楼顶形成较封闭空间,火灾的高温有毒烟气不能及时排出,导致被困者逃生至楼顶仍无法脱离有毒热烟气环境,造员伤亡。

  2019年5月16日,来宾市兴宾区某建材经营部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7.3万元。起火建筑为经营性自建房,砖混结构,地上2层,一层用于经营五金、瓷砖建材,二层为住宅,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起火原因为一层经营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教训:韦某作为经营部店主及自建房屋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层店铺与二层住宅之间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经营铺内堆放大量可燃物,电气线路私接乱拉且无套管保护,起火后火灾蔓延速度快,有毒热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造成楼上人员逃生困难。

  2017年2月11日,玉林市玉州区某液化气充装点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起火建筑为砖混结构自建房,一层为液化气充装点。起火原因为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液化气泄漏爆燃并引发火灾。

  事故教训:火灾当事人缺乏安全意识,在居住场所内违规设置液化气黑作坊,用气、用火、用电不规范,缺乏消防灭火设施。

  2012年7月10日,崇左市江州区某小学生寄宿场所发生火灾,造成6人受伤。起火建筑为砖混结构自建房,地上4层,建筑内私设小学生寄宿点,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起火原因为一楼电动自行车踏板上电源排插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教训:起火建筑层层转租,未办理任何登记备案手续,房东、第二房东均忽视了对租户的消防安全管理,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电源线路乱拉乱接现象严重,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在只有1部疏散楼梯的四层建筑内设置小学生寄宿点,且未办理任何手续,一楼至二楼楼梯口处安装铁栅栏并上锁,阻碍人员应急疏散。

  2023年1月3日,贵港市桂平市某鞋店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91.81万元。起火建筑为三层半砖混结构自建房,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一层为鞋店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二层为仓库,三层以上为住宅。起火原因为鞋店货架区域锂电池发生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教训:该建筑属于典型的“下店上宅”的“三合一”场所,不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的有关规定;个体经营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常识不足,火灾发生后向充斥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的楼梯间逃生,导致人员伤亡。

  2020年1月26日,玉林市北流市某百货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30.93万元。起火原因为店铺一层楼梯旁边的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起火建筑为钢混结构,地上5层,一层用于经营日用百货,二层至五层为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事故教训:屋主夜间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一层铺面楼梯间,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经营与居住场所无防火分隔,高温烟气沿楼梯间向上蔓延,造员逃生困难。

  2022年7月5日,北海市银海区某餐饮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平方米,造成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0万元。起火建筑为沿街餐饮店铺,铺内存放有多罐液化石油气。起火原因为燃气泄漏遇明火爆燃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教训:店铺内存放大量罐装液化石油气,员工在给液化气罐换气时操作不当造成气体泄漏,可燃气体遇明火爆燃,导致人员伤亡,店内缺乏灭火设施致使火灾扩大蔓延。

  2023年6月27日,南宁市青秀区某餐厅二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5.62万元。起火建筑为钢混结构,地上4层。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教训:餐厅管理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餐厅内未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厨房有明火灶区域但未设置防火门进行分隔,室内消火栓设置数量不足。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辖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该餐厅处罚款人民币18500元。

  2022年2月17日,玉林市容县某商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20平方米,造成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4.92万元。起火原因为一层商铺内灯具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起火建筑为砖混结构,地上三层,一层为餐饮店,二层为仓库,三层为住宅。

  事故教训:餐饮店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商铺内违规搭建阁楼,大量存放机制炭等易燃可燃物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无人值守状态下未断开电源造成火灾发生。

  2019年6月29日,来宾市兴宾区某宾馆客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0.23万元。起火建筑为经营性自建房,地上7层,一至五层为宾馆客房,六至七层为自用住房,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起火原因为客房内立式空调机空气开关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教训:起火建筑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器设备老化,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安全疏散引导图,起火后逃生通道被热烟气封堵,被困人员未能及时逃生。

  2022年4月24日,梧州市苍梧县某幼儿园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0.45万元。起火建筑为居民自建房改建幼儿园,地上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起火原因为儿童休息室空调内部电气线路故障起火,滴落物引燃下方棉被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教训:该幼儿园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四层以上违规设置儿童活动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辖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共计给予以该幼儿园处罚款人民币18000元。

  2022年4月11日,柳州市柳南区某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29.8万元。起火建筑为单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起火原因为木糠堆积自燃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教训:该木材加工厂在粉碎废料生成木糠时,高温木糠未经过降温冷却处理,造成木糠积热自燃;该木材加工厂未按要求设置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后不能有效扑救,造成火势迅速蔓延。

  2014年12月15日,河南省长垣县某KTV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57.64万元。起火建筑为商住楼,地上五层,一至三层为歌厅,四、五层为员工宿舍和杂物间,建筑面积约1343平方米。起火原因为吧台内使用的电暖器,近距离高温烘烤违规大量放置的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的罐装空气清新剂,导致空气清新剂爆炸燃烧引发火灾。

  事故教训: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违法经营。未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员工不了解所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了解场所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名称和用途,不会操作使用消防设施器材,自救逃生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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