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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栾城法院:产品质量引纠纷 多次调解促和谐

2024-05-26 08: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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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栾城法院:产品质量引纠纷 多次调解促和谐2023年9月5日,乔某从某电动车配件批发行为自家电动四轮车更换蓄电池一组,10月7日,乔某在驾驶过程中发现有异味,停车观察发现后座已冒烟着火,致使车内顶棚、座椅靠背上部严重烧损。经火灾事故认定,起火原因为蓄电池上方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双方就火灾给乔某造成的损失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并查看事故车辆,详细了解事故给乔某造成的损失情况,最终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是,电动车配件批发行向乔某赔偿一辆类似的车辆。但双方在实际选购车辆时,意见很难达到统一,买车成了调解的重要环节。一趟、两趟……调解员为了促成调解亲自陪同前往,每次都起早贪黑。调解将近一个月,纠纷仍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此时又连着下了几场大雪,给通行造成一定压力。但调解员并没有放弃,又是一趟,两趟……调解员在当事人面前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满情绪。这时事情出现了转机,当事人说了这样一段话:“就冲调解员跟着咱俩跑这一趟又一趟的,今天必须把这件事搞定。”最终,一个个脚印的积累让调解员成为群众信任的人,调解员的付出让双方当事人都很感动,最终事情得到解决。

  高低起伏山一程,平静奔涌水一程。栾城法院南高乡法官工作站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坚持落实“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耐心倾听,释群众怨,用心用情AG九游会,为群众想,有效推进辖区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为乡村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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